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十一個國家憲法日。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(xiàn)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。 黨的十八大以來,在治國理政的實踐中,習近平總書記圍繞依法治國發(fā)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,多次引用典故強調法治建設的重要性。一起學習↓ 總監(jiān)制丨閆帥南監(jiān)制丨李浙主編丨柴婧編輯&制圖丨譚瑤 潘楊校對丨高少卓 ( 編輯:tln ) |
良法善治丨依法治國,總書記這些用典寓意深刻
來源: 發(fā)布日期:2024-12-04 打印